热搜词
发表于 2013-11-26 11: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3年7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这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据权威部门测算,此次减税新政实施后,小微企业年减税规模将近300亿元,按照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估算,今年将减税120亿元。

  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小微企业绝大多数为民营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

  此次出台的小微企业减税新政,力度大、惠及面广,不仅将为小微企业未来的发展减轻负担、营造更为公平的经营环境,对于当前中国经济稳增长、保就业乃至长远的战略转型升级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李克强总理近日在广西调研时就曾明确指出,小微企业“铺天盖地”,是就业的最大吸纳器,政府会继续从政策上给予支持,创造良好环境。

  据统计,目前中小微企业就业已占城镇就业80%以上,不仅成为我国吸纳就业的主要“容器”,也是创业的“孵化器”。给小微企业减负,也将打开更广阔的就业大门,为增长和转型装上更多“助推器”。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及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税费政策。在7月5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了多项整合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

全部评论0
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管理员之家 ( 苏ICP备2023053177号-2 )

GMT+8, 2024-11-24 03:24 , Processed in 0.168356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Cpoyright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