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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 20: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失控的质疑、无底线的人身攻击到网上“约架”,网络暴力猛于虎。但在研究社会心理学的硕士研究生林立洋看来,这不全是网民的责任,因为不知从何时起,他每次上网都感到“一股无名业火往上撺”。“新闻标题戾气十足,泄愤帖无处不在,贴吧里遍布人身攻击……看着就觉得心里闷闷的,看完就想回帖骂人。”这是林立洋的感受,也是他身边很多“老网民”的感受。(7月24日《中国青年报》)

    老网民,新现象。网络暴力从之前的造谣生事,无中生有到了今时今日的现实中的公园约架,对“看客心理”有过十足反思的人们开始有些许的觉醒——“网络戾气从何而来?”的发问,从另一个角度看,民众开始懂得,独立思考的精神实质应该始于不为他人情绪的左右,而不是人云亦云。

    人类社会成熟、进步的标准有很多,其中能够成为人类共识的是在法制的框架里规范自己的言行,某种意义上说既保护了他人的利益也保护了自身的利益。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妄想以互联网是“虚拟”的平台说事儿已经是掩耳盗铃的做法了。可笑的是,在互联网上形成的负面情绪转换到现实中的“约架”乃至引发小范围社区性质的群体暴力时,用所谓的网络自由作为掩盖,已经无法自圆其说,当事人面对法律的制裁似乎也不能警醒“看客们”,受网络戾气影响的人群亦越来越大,无疑,受到伤害的人群范围亦不断地扩张着。

    在互联网进入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之前,曾经有过“戾气左右人们言行的日子”,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历史。“文化革命”的时代里,用各类大字报铺就视野的“自由”带来的痛苦是民族的苦难,绝对自由换来的未必就是想象的想要的社会模式,依靠戾气等负面情感能够引发的是人类内心的善还是恶,不是什么费力的“猜想”,答案人人心知肚明。

    “生活在别处”,互联网生动地阐述了人类对生活本质的认知盲区。历经了BBS、SNS和微博等不同网络形态的变化,网络媒体的内涵在“自媒体时代”看似立体多元,但就信息的引导和判断上来说,在大多数网友的独立思想意识尚未形成之前,网站发布的信息或者通过各种手段凸出的信息还是网友传播的兴趣点所在。利用网友对网站的“黏性”依赖,网站充分利用了网友对“别处”信息的需求感,大量编发负面信息或扭曲新闻事实,鼓噪“别处”的生活不同,以获得网友的点击率,其背后是网站对商业利益的追逐,广告商对网站的要求永远是网友无法获知的,但网友的点击率、网站流量的多寡却能够成就网站的收益——网友的负面情绪被网站玩于股掌之间。

    事实上,商业网站追求商业利益本无可厚非,凭借点击率、流量指标评判网站商业价值是商业行为中再正常不过的价值体系了。但成熟的社会架构中,商业化不可能是人类社会活动的全部,社会夸大商业活动的存在意义,假借人类负面情绪达到商业目的时,稳定和谐的社会架构失衡会是一种必然。

    比网站流量更重要的是坚守商业操守,网站并不拥有道德和法律之外的特权,中国互联网企业的幸运之处是拥有巨大的人口基数,作为网友的信息交换平台,网站对各种信息的处理上不可能是绝对的自由和放任。网站的社会责任与商业利益并不排斥,相反,成熟的社会认知对网站生存的商业环境是有利的,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网站也难逃厄运,浅显的道理背后是知难行易,因为网站也被“生活在别处”的虚幻感觉所迷惑着,却看不见自己已经身处险境。

    一个人长期被负面情绪所左右,不可能是健康的;一个国家的网络环境被戾气左右,社会亦不可能是稳定的。即便是追求商业利益,引导网友正能量的散发不见得就会失去“网站流量”。殷鉴不远,四十多年前的历史是每个正常中国人的梦魇,反思网络戾气的形成过程对民族拥有健康的未来很有必要。(马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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