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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21: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9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184项。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13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71项。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按照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项目,规范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健全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13项)
     2.国务院决定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71项)
                        国务院
                        二○一○年七月四日
全部评论2
灰儿 发表于 2012-6-13 21: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件1: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13项)部分摘录

工业和信息化部

5

采购通信系统设备(自动进口许可类产品)国际招标审核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6

退出电信业务市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

7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备案)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gov.cn/zwgk/2010-07/09/content_16500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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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儿 发表于 2012-6-13 21: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7月10日消息,国务院7月9日下发《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取消的113项行政审批目录中,第七条即为取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备案)”,这也意味着今后开办BBS等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将不再需要通过专项的行政审批。
该“决定”取消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备案)设定的依据是“《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在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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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按照原信产部2000年10月8日通过并施行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包含的范围包括“电子布告牌、电子白板、电子论坛、网络聊天室、留言板等交互形式为上网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条件的行为”。
根据此次国务院“决定”的意见,上述包括BBS在内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将均取消专项行政审批。
行业分析人士和众多个人站长均表示,取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备案)”,无疑降低了站长进入这一领域的门槛,对互联网行业是一个利好消息。
不过也有一些行业人士认为,按照此前我国互联网管理的规定,其中的一条即是在申请论坛专项备案预备条件中,经营性网站必须申请ICP经营许可证,而ICP证的首要条件便是申请公司的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
不过,国务院此次的“决定”并未明确从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是否仍需申请人为百万注册资金的公司,“决定”的影响及后续细则尚需观察。
来源:腾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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