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机考试软件要求
1.上机考试软件
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在每次考试前提供。
2.操作系统
服务器:中文版Windows 2003 Server标准版(SP2)。
考试机:中文版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2或SP3)。
3.服务器数据库应用软件
SQL Server2000(中文标准版)。
4.一级上机考试应用软件
中文专业版(或企业版)Office 2003;
金山WPS Office 2007教育部考试专用版;
中文版IE6.0(包括Outlook Express)。
5.二级上机考试应用软件
中文专业版(或企业版)Visual Basic 6.0、Visual FoxPro 6.0和MSDN 6.0;
中文专业版(或企业版)Access 2003;
Delphi7.0企业版;
NetBeans IDE中国教育考试版(2007);
Visual C++6.0。
6.三级上机考试应用软件
Visual C++6.0;MASM 4.0/LINK或TASM/TLINK(编制8086汇编语言)。
7.汉字输入法
考试机上应有全拼、双拼、五笔字型汉字输入法。其他输入法(如表形码、郑码、钱码)也可挂接。如考生有其他特殊要求,考点可挂接测试,如无异常应允许使用。
考试期间所涉及的各类软件必须采用正版软件。有关Windows XP、MS Office2003、SQL Server2000等软件(教育版)的购买可联系北京时代阳光商贸有限公司(电话:010-51600100,13911305099)。
三、考试报名及编排
1.本次报名工作安排在5月25日至6月25日进行。为维护国家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统计工作的准确性,报名截止后,各考点一律不得补报。
2.报名时应现场采集考生照片信息,考生照片必须清晰、规范。另外,考生报名时还应同时上交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1张,各考点按要求将考生照片按报名号顺序依次粘贴,并经检查核对无误后,装订成册上交市考办。各市考办汇总后,于2010年7月15日前交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处理后的照片将返还各市打印制作考生准考证。
3.各考点要加强领导,组织专人认真做好考生报名信息的校验工作,确保报名数据的准确无误,特别是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必须准确、一致。考点采集完考生信息后,应立即输出考生信息确认单,一式两份,考生确认信息准确后签字,考点和考生各持一份,确认后的信息不再更改,考点留存半年备查。
4.考生凭身份证报名。没有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凭户口本报名。对无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及军人必须按要求编制识别号代替身份证号,编制的识别号中出生日期必须准确。对于姓名中计算机字库中没有的汉字,必须用‘囗’字(区位码6477)替代,并在考试报告中补充说明。对于补考考生必须认真核查其上一次的考试成绩,外省转入的补考考生必须有转出省级承办机构开出的统一成绩证明,准确登记其准考证号。
5.报名全部结束后,考点应随即编排准考证号和考场。编排工作完成后,不得再接受考生报名,并禁止重新编排。各等级(类别)的考生必须分别编排考场。一个考场中的准考证号必须连续,对于剩余的各等级(类别)的考生不足一个考场的尾数考场可以合并。
6.本次考试试卷申报规格为32份/袋和5份/袋两种,请各考点根据实际考场编排情况申请试卷数。考场人数超过5人的申请32份/袋的试卷,不足5人的申请5份/袋的试卷。
四、数据资料报送时间
1.报名结束后,各考点应认真填写第32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1)、第32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试卷袋数申报表(考点用)(附件3)、第32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考试费用表(附件5)。所有上报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并通过考务管理系统软件导出报名信息库,以光盘形式报各市考办,各市考办应汇总后刻成光盘,于2010年7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报名数据上报后,各考点不得再随意增加应考人员或更改报名信息数据。凡擅自更改的,后果自负;遗留问题由考点进行处理并承担责任,情节严重的,省教育考试院将取消该考点的设考资格。
2.各市考办将第32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各考点报名人数汇总表(附件2)、第32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试卷袋数申报表(市考办用)(附件3)、第32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各考点试卷袋数申报表(附件4),认真填写好后于2010年7月15日前将文本及电子档各一份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社会考试科(申报表需加盖公章)。
3.各市考办将附件1及附件5收集汇总后,于2010年7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社会考试科,并至财务科结清相关费用。
五、考风考纪
各市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的领导、组织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的规定和操作规程,规范考务管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坚决杜绝群体性违纪舞弊现象的发生, 保证考试质量,维护考试社会信誉。考前要加强对考生的考试诚信、考风考纪教育工作。考试期间要加大巡视、督查的力度,考试机构必须派管理人员参与到各考点的整个考试工作的管理过程中,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六、其他考务工作
1.各市应高度重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积极宣传发动,认真做好考点的报名组织工作。
2.为确保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考点应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配备现场报名计算机、激光打印机、数码相机、扫描仪、光盘刻录机等相应设备。
3.为加强管理,确保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安全、稳定进行,我省各考点的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三日内结束。如果考点不具备在三日内完成考试工作的条件,应加大投入,及时配备与考试时间相配套的设备。如果考点确需延长考试时间的,经市考试机构同意后,统一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方可组织考试。
4.各市考试机构应参与对本市考点的管理工作,认真督查各考点的组织设考工作,并给予政策上的指导与帮助。对于擅自违规操作或者连续两次报考规模少于500人的考点,各市有权提出建议取消其设考资格,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从本次考试开始,省教育考试院将对各考点的报名考试情况进行通报,凡发现重大违规事件的给予书面通知,情节严重的,省教育考试院将直接取消其设考资格。
5.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要求,各考点必须使用正版软件。各市应在报名前检查并留存考点提供的正版软件许可协议复印件,符合要求的考点方可进行报名考试工作。
6.报名结束后,对各等级笔试考试报考人数较少的考点,各市应集中安排笔试考场,统一管理。
7.要进一步增强安全、保卫、保密意识,认真贯彻《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精神,采取措施,确保安全保密不出任何问题。
8.健全值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完善应急通讯网络,保证考试实施过程中信息能及时上传下达。各市考办于9月10日前将本市各级考试承办机构(地市、考点)的应急通讯网络通过办公OA网报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与社会考试处社会考试科。考试期间每日考试结束后,请在办公网(OA网)上及时将当日考试情况报至社会考试科。
9.要严格按照管理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系统的准备工作。第32次NCRE考试的模拟系统将安放在规定的网址上,届时将通过网络通知,不另行发文。请各考点在考前自行下载安装调试,确保考试期间考试系统稳定运行。考试期间如出现紧急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要求及时上报。
七、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有关收费及调整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苏考委办〔2004〕60号)文件精神,全国计算机等级报名考试费(含证书费),一级85元/人;二级、三级85元/人(其中笔试35元,上机考试50元);四级95元/人。各考点应按规定收取考试费,并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上缴省教育考试院(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费用)。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