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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21 06: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络事实上承担了表达民情、舒缓民愤的部分功能,现阶段网络监督无可替代。从走向公民社会和网络产业的发展来看,网络实名还是留在“后台”好。

  有关“网络实名制”的争议由来已久。在一轮又一轮的唇枪舌剑之后,管控方与网民之间的分歧仍无法平息。据重庆媒体报道,该市警方拟出台网络管理相关法规,明确网络运营企业和网民的责任,逐步启动网络实名制,构筑一张网络防控网,将QQ群、微博、手机短信等,均纳入警方监管范围。

  在讨论“实名制”之前,得首先确定“实名制”的主要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的网络服务早就实行了实名制。家庭用户通过电信或网通等网络服务接入商进入互联网,都需要持个人身份证办理。网络服务合同上,也有详尽的家庭住址。按正常程序,开办网吧同样要经过繁复的审批,这也是实名制。网民可以在网络前台匿名发言,但对于绝大多数不懂得规避IP追踪技术的网民来说,在后台都是实名的。当然,也有网民通过网吧或代理服务器上网。一些黑网吧往往也不对前来消费的网民进行身份登记,一些网民在上网时还会使用在国外的代理服务器来隐藏自己的IP地址,这些特殊的例子,尚是“后台实名制”无法监管到的地方。

  而主张“网络实名制”的往往并不满足于“后台实名”,而是要推广“前台实名”,即要求每位网民必须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姓名在网上发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前台实名制”一旦实施必将使新兴的网络业陷于困境。互联网在中国的迅猛发展,除却有网络自身的技术因素之外,很大程度上与平等、自由、免费这三大特点密不可分。以博客为例,其本来面目应为“私人网络日志”,在中国,“私人网志”迅速演变成具有公共性的发表园地。在中文博客中,无论是风风火火的名人博客,还是热闹或冷清的草根博客,大多是将博客视为“第六媒体”或诸如此类的功能来加以利用的。博客由“私人日志”向“公共媒体”的变异,有其浓厚的时代背景和文化渊源。

  今天,网络事实上承担了表达民情、舒缓民愤的部分功能。越来越多的“网络反腐个案”,证明了在现阶段网络监督还无可替代。如果没有网络匿名制,韩峰的日记就不会现身网上。在轰动全国的“xx腐败门”事件背后,公民参与日益提升,“以权利监督权力”的实践愈加明晰。网络匿名发言的便捷事实上使这些原本属于个体的公民言论得以凝聚,从而构成影响巨大的“公共事件”。这种网络监督,也在结果上部分化解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积怨,避免了更为严重的事件发生。

  很难想象,如果政府对网民和网络服务提供商规制以更严苛的责任(比如“前台实名制”),我们的网络业和作为时代背景的社会结构转型会走向何方。支持“网络实名制”者常引证韩国也实行了“实名制”。但韩国的“实名制”仅限于政府网站,而中国的网络舆论却主要是由民营网站(如四大门户网、天涯等)提供的。无论从走向公民社会的时代背景,还是从网络产业的发展来看,网络实名还是留在“后台”的好。

  (王琳,海南大学法学院)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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